为落实《bat365在线登录网站课堂纪律和宿舍纪律十项禁令》,制定如下违纪处理办法:
一、课堂纪律“四个不准”违纪处理办法
对违反课堂教学管理有关规定,如:旷课、迟到、玩手机、睡觉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:
(一)旷课:学生在一学期内旷课(含早操、晚自习等,学生迟到、早退3次视同旷课1次)累计达到一定学时的,给予以下纪律处分:
1.旷课累计不足10学时的,给予通报批评;
2.旷课累计达10学时的,给予警告处分;
3.旷课累计达20学时的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
4.旷课累计达30学时的,给予记过处分;
5.旷课累计达49学时的,给予留校察看处分;
6.旷课累计达60学时的,予以开除学籍。
(二)迟到:按违反课堂纪律“四个不准”处理办法第(一)条进行处理;
(三)玩手机: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,第二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,第三次给予记过处分,四次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;
(四)睡觉: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,第二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,第三次给予记过处分,四次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;
二、宿舍纪律“六个严禁”违纪处理办法
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,如:夜不归宿、违章使用电器、饲养宠物、违规给电动车充电、抽烟、饮酒(或酗酒)等扰乱学时宿舍管理、生活秩序者,除返还不当收入和赔偿损失外,视情节给予如下处分:
(一)夜不归宿:应当在学院居住的学生,未经许可夜不归宿者,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,第二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,第三次给予记过处分,四次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;
(二)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: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,故意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,或者私接电源、私拉电线、违章使用各种电器、用火、用汽、燃放烟花爆竹、在禁烟场所抽烟的,视情节及危害程度给予以下处分;
1.未造成后果者,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,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;
2.造成轻微后果者,除赔偿损失外,视情节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;
3.造成严重后果者,除赔偿损失外,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。
(三)饲养宠物:在宿舍内饲养猫、狗、兔等影响他人学习生活,或者对他人身体健康带来健康隐患的动物,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。
(四)违规给电动车充电:将摩托车、电动车等物品存放于楼内或者宿舍的,给予警告处分;
(五)抽烟:在宿舍内抽烟的,按宿舍纪律“六个严禁”实施细则第2条进行处理;
(六)饮酒(或酗酒):饮酒(或酗酒)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酒后哄闹,寻衅滋事,破坏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者,给予记过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者,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。
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本细则由bat365在线登录网站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发布时间:2019年9月24日